2007年9月2日 星期日

越南概況 4 簽證與入境須知

簽證與入境須知

國人擬入境越南者應申請入境簽證。
申請所需時間:收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,並應於上午11點前送件,申請所需文件含有效護照,二張簽證申請書,兩寸照片三張及簽證規費。另越南政府核發持用普通護照國人簽證,係以另紙方式核發,且簽證一旦遺失須申請再出境簽證,始得離境。

國人進出越南鄰國柬埔寨、寮國及中國等地區時,應注意所持越南簽證是否為多次入出境簽證,倘係持用單次簽證,則於離開越南後,需再申請簽證始得入境;倘由陸路進出邊界,在陸路關口,應留意是否辦妥過境手續,證照查驗人員是否已於護照上蓋有入境章,倘未蓋有入境章,將被視同非法入境越南,遭受不必要之調查及罰款。

自96年9月1日起我國人之越南籍配偶,倘依法已取得我國身分證及護照,則其本人、配偶﹝我國國民﹞及婚生子女,可持效期在6個月以上之我國護照,向越南駐台代表處申請「免簽證證書」,憑該證書可於效期內多次入境越南,每次停留期限不得超過90天。

[詳細情形,請洽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地址: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,TEL:2516-6626 FAX:2504-1761]

以上資料來源: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

旅行社參考資料:
辦證須知:
資料:
1. 6個月內2吋照片2張
2. 護照影本
3. 正確進出日期
辦證備註:
(一)工作日:4~5天
(二)無商務簽證
(三)效期視進出日期


入境可停留天數: 30天 (1個月單次) 無商務簽證
代辦費用: 1,700 TWD
辦件工作日: 4 天

入境可停留天數: 90 天(3個月單次) 無商務簽證
代辦費用: 2,500 TWD
辦件工作日: 5 天

入境可停留天數: 90 天(3個月多次) 無商務簽證
代辦費用: 4,300 TWD
辦件工作日: 5 天

入境可停留天數: 180 天(6個月單次) 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代辦費用: 2,900 TWD
辦件工作日: 6 天

入境可停留天數: 180 天(6個月多次) 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代辦費用: 5,000 TWD
辦件工作日: 6 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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